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全县各用人单位:
根据《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运人社发〔2017〕82号)要求,夏县最低工资类别为四类区,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请各用人单位遵照执行。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2元。
此次调整的标准适用于夏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