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打击“老赖”出狠招
近日,县法院连续出击,对长期欠债不还的“老赖”予以制裁,目前已司法拘留2人,受理拒执罪自诉案3件。被执行人安某某与孙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年县法院已作判决,要求安某某归还孙某某本金及利息。但安某某长期拒不履行,在法院执行人员到其家中送达司法文书时拒不开门,并拨打110报警电话,称有不明身份的人堵在其家门口,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作了许多解释工作,安某某均拒绝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了解,安某某于2017将本人经营的土地予以出让,所得价款并没有用于履行法院判决。今年10月26日,县法院作出对被执行人安某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被执行人崔某某因自家水管漏水导致申请人所经营的砖窑倒塌,法院立案受理后作出判决,要求崔某某赔偿原告损失40400元,判决生效后,崔某某拒不履行,10月26日,县法院作出决定,对崔某某拘留十五天。
被执行人崔某某因自家水管漏水导致申请人所经营的砖窑倒塌,法院立案受理后作出判决,要求崔某某赔偿原告损失40400元,判决生效后,崔某某拒不履行,10月26日,县法院作出决定,对崔某某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