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16年财政决算
一、基本情况
行政编制单位数1个,下设11个派出机构。2015年行政编制数197人,年底实有人数165人;2016年行政编制数169人,年底实有人数192人。2016年编制统一核减,编制减少28人,2016年底实有人数增加27人(其中招录23人,调回9人,调走2人,退休3人。)
二、收入情况
夏县公安局201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0186934.52元,其中局机关27386934.52元,县中队200000元,消防队1700000元,看守所900000元;行政运行资金22246934.52元(其中局机关19446934.52元,县中队200000元,消防队1700000元,看守所9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79400000元。
三、支出情况
夏县公安局2016年总支出34796057.52元,其中基本支出20953645.52元,项目支出9158095元,基建支出4684317元。基本支出按经济内容分类,工资和福利支出17170778.52元(其中:基本工资11412835.52元,津贴补贴1823280元,奖金478194元,社会保障缴费41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15469元(主要是临时工、协管员、交巡警等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256942元(其中:办公费514096元,印刷费123070元,手续费1208元,水费28884元,电费269158元,邮电费15216元,取暖费257998元,差旅费63406元,维修费151460元,培训费9600元,公务接待费5970元,被装购置费576437元(其中消防队消防器材装备500000元),劳务费2000元,委托业务费217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0元(均为租车费),其他交通费21660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6261元(局机关及11个基层派出所人员伙食费、消防队及县中队伙食费、看守所及拘留所犯人生活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486800元(个人取暖费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39125(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860元,专用设备购置37265元)。
项目支出按经济内容分,商品和服务支出3655488元(其中:办公费222213元,印刷费339213元,手续费185元,水费26790元,电费75880元,邮电费23402元,取暖费173150元,差旅费547512元,维修费725888元,会议费22800元,培训费19728元,会议费30246元,公务接待费10652元,专用材料费859742元(办案交通物证等材料消耗),被装购置费143996元(警服被装),劳务费166125元(协助破案费),委托业务费31956元(委托宣传费等),其他交通费用14265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35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502607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150294元(建法医解剖室),办公设备购置509459元(办公自动化),专用设备购置1230988元(枪支弹药、执法记录仪等),大型修缮728992元(办案区改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424834元(公安专网等),土地补偿1458040元(看守所、拘留所土地征地款))。
四、上年结余资金14170000元(其中省煤炭资金100000元,行政运行20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40000元,看守所基建资金10830000元,)本年结余9560877元,其中行政运行329328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905元,看守所基建资金6145683元,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00000元。
五、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4427170元,主要用于看守所土地征地款、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办公家具、高清视频系统、法医解剖室及配套设备、公安网上督查平台以及2016年省厅共建项目等方面。